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第2次籌備委員會議記錄
主席宣布會議應出席9人實際出席9人(由主任委員主持,非籌備委員先離席。)
(一)時間:2009年12月13日(星期日)
(二) 地點: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91號3樓
(三)出席人員:出席籌備委員姓名:
倩婉、信宗、華創、菀瑜、惠玲、稚婷、婉含、國麟、達一。
缺席籌備委員姓名:無
(四)主席:惠玲
(五)主席致詞:(略)
(六)來賓致詞:(略)
(七)報告事項: 會議開始
(八)討論事項:
提案一
案由: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說明: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並聘請兼職或義務工作人員(執行秘書一人、會計一人等)處理日常事務。
決議:目前以李銘仁醫師實驗室作為籌備期間之聯絡地址。工作人員以病友、病友家屬及李醫師的研究助理以義務性質來處理日常事務。
提案二
案由: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並公開徵求會員案。
說明:籌組全國性社團,會員人數宜有100人以上,請公開徵求會員。
提案三:
案由:審定會員名冊案。
說明:審定會員(會員代表)資格,以確定成立大會出席人數;並設計印製會員出席證與委託出席證(會員出席證與委託出席證應區分顏色印製,以利辨識及核發選舉票。)
決議:已陸續完成會員審查,並持續招收會員。交辦文書組印製會員出席證與委託出席證,決定以顏色做為區分。
提案四:
案由: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並擬訂成立大會手冊內容及討論案。
說明:成立大會手冊內容目錄如左:
1.大會議程。
2.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附報告書)。
3.章程草案。
4.年度工作計畫。
5.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6.會員名冊。
7.其他:視需要列入,如發起人名單、籌備委員名單、籌備會工作人員名單、成立大會工作人員分工表、成立大會議事規則等。
決議:將提案延至下次籌備會議再討論,目前尚無定論。
提案五:
案由:是否申請展延『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成立時間。
說明: 根據內政部同意『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成立時間為中華民國98年9月3日,本案需於6個月內籌備成立。
決議:同意成立時間展延3個月。
提案六:
案由:選定下次召開第三次籌備會議的時間及地點
決議: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九)、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