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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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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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會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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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第一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記錄4
http://www.nf.org.tw/ 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4號4樓
一、時間:20204年6月30日(星期日) 10:30~15:30 二、地點:台北市士林區福德路 48 巷 6 號 三、出席人員:(略) 六、主席:許立丕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詳見會員大會手冊)(一)例行會務報告(二)2023 年度協會收支決算表(三)2024 年度協會收支預算表(四)銀行帳號及會費說明(五)2024年會務工作計畫 十、討論提案: 提案1 案由:針對「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提請討論。 說明: (一) 「 112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將於 113 年6 月 30 日 截止 ,後續將無法繼續勸募活動 。(二) 擬於申請「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決議:(一)將112年勸募相關文件公告在協會網站,並於公益勸募系統申報成果備查與結案 ,若備查有相關文件在另行補件。(二)申辦113年勸募活動。 提案2 案由:針對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是否需要在章程「第四章」訂定召開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 (一) 過去幾年,因 covid 19 疫情,相關會議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但目前疫情已經結束恢復正常,若後續要採用視訊會議,依照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第 29 條規定,需在章程明訂明。(二 )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 (1)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會員會員代表 大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2)第四項: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人民團體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三)人民團體法第 29 條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理事會、監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四)擬將第二十四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修改為「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 理事會議及監事會議得以視訊會議召集之,理事或監事出席各視訊會議時,視為親自出席 。 」 決議:同意修改章程,理事會議時可以視訊方式召開。 十一、理監事改選 (一)出席情況:應出席會員人數50人,實際出席22人、委託人數15人,缺席15人。(二)改選結果:理事長:許立丕理事:張肇安、黃靜怡、龔昱禎、鄭博仁、林育慶、魏國麟、池國英、程彥涵常務監事:鄭淑勻監事:張忠義、陳淑美候補理事:鍾文彬、黃耀軒候補監事:林煜智  十二、散會   http://www.nf.org.tw/hot_501857.html 2024會員大會會議摘要 2024-10-25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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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神經纖維瘤病友公益勸募活動(衛部救字第1131363092號)開始了,歡迎公益捐款。

一、時間:1010505(星期六) 10:00~12:00

二、地點:台大醫院研究大樓15樓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依姓名筆劃排列)

理事:為成、李銘仁、華創、婉含、達一、國麟

四、缺席人員:監事:楊智超 (請假)、正大(請假)

理事:林志鴻(請假)

五、列席人員:佩珊、信宗

六、主席:李銘仁                              紀錄:敏慈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

1.由於臺大醫院場地費調漲,因先前已經預訂場地,故場地預算與此次的會員大會暨醫療講座,預算為五萬元整。

2.提供網路病友問與答專欄 (201112月共回答270則病人之醫療問題,目前閱覽數約4萬次)

3. 提供門診病患服務及電話諮詢服務。

4.不定期的探訪神經纖維瘤病友。(包括彰化病友家中探訪及生病中的患者訪視)

5.2011.12.17舉辦 NF兒童教育與NF朋友之心境分享座談會

6.協會2011年所做的服務列表略計:

項目

病房探視

電話諮詢

電子郵件及網站留言板

醫院門診

總計

服務次數

20

50

270

60

400

 7. 協會帳務報告: 2011.01.01~2011.12.31

郵局存款(會費)

捐款

手續費

利息

實際收入

24,000

48,500

740

64

71,824

合作金庫(會費)

捐款

支出

利息

結餘

53,300

198,899

223,498

388

28,989

77300

247,399

224 ,238

452

100,913

提撥基金: 90,000

結餘:10,913

十、討論提案:

提案1

案由:永齡教育基金會人助自助活動專案、102年公益彩劵回饋金補助案件申請

說明:為落實提供神經纖維瘤患者更好之協助與關懷。

決議:永齡教育基金會人助自助活動專案,一直未有收到訊息。

另外,公益彩劵回饋金補助案件,茲因:

(1)協會於2010年成立,為一新成立之協會,需再考察。

(2)考量協會因無固定、正式之工作人員。

(3)方案設計為一實驗性方案。

基於上述理由,故不予以補助。

提案2

案由:依規定提撥收入總額20%以下作為準備基金。

決議:根據2011收支報表,擬提撥基金90000元整。作為準備基金。

十一、臨時動議:

1.建議協會若有足夠之經費,可聘請一專職人員,協助會務的進行,並提供會員們更多的服務。如文宣宣導、聯繫病友及寫專案等。

決議:

目前協會一年的收入(含捐款)20~30萬左右,考量經費及場地事宜,目前仍無法專職聘請專員協助會務。日後將加強申請內政部小額補助專案著手,以補協會經費可能有不足之窘境。

2.若病友有心理諮商的需求,可以轉介給陽光基金會,陽光基金會社有心理師,可以免費提供諮詢,協助會友。

3.身心障礙的界定將從20127月以後會有一完整的修改,未來社會司與內政部將整併為衛福部,未來對身心障礙手冊的申請將會修正,考量權利及法規規定,是否建議理、監事能對身權法能有一番了解。建議下次理、監事會議安排講者來說明身權法的導讀及認識,這將對協會的推廣有助益。

決議:

基於理、監事開會一事,將一一通知各理、監事,將於下次會議一起討論。

十二、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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