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20204年6月30日(星期日) 10:30~15:30
二、地點:台北市士林區福德路 48 巷 6 號
三、出席人員:(略)
六、主席:許立丕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詳見會員大會手冊)
(一)例行會務報告
(二)2023 年度協會收支決算表
(三)2024 年度協會收支預算表
(四)銀行帳號及會費說明
(五)2024年會務工作計畫
十、討論提案:
提案1
案由:針對「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提請討論。
說明:
(一) 「 112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將於 113 年6 月 30 日 截止 ,後續將無法繼續勸募活動 。
(二) 擬於申請「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決議:
(一)將112年勸募相關文件公告在協會網站,並於公益勸募系統申報成果備查與結案 ,若備查有相關文件在另行補件。
(二)申辦113年勸募活動。
提案2
案由:針對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是否需要在章程「第四章」訂定召開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
(一) 過去幾年,因 covid 19 疫情,相關會議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但目前疫情已經結束恢復正常,若後續要採用視訊會議,依照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第 29 條規定,需在章程明訂明。
(二 )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
(1)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會員會員代表 大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2)第四項: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人民團體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
(三)人民團體法第 29 條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理事會、監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四)擬將第二十四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修改為「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 理事會議及監事會議得以視訊會議召集之,理事或監事出席各視訊會議時,視為親自出席 。 」
決議:
同意修改章程,理事會議時可以視訊方式召開。
十一、理監事改選
(一)出席情況:應出席會員人數50人,實際出席22人、委託人數15人,缺席15人。
(二)改選結果:
理事長:許立丕
理事:張肇安、黃靜怡、龔昱禎、鄭博仁、林育慶、魏國麟、池國英、程彥涵
常務監事:鄭淑勻
監事:張忠義、陳淑美
候補理事:鍾文彬、黃耀軒
候補監事:林煜智
十二、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