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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第3次籌備委員會議記錄4
http://www.nf.org.tw/ 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4號4樓
一、時間:20204年6月30日(星期日) 10:30~15:30 二、地點:台北市士林區福德路 48 巷 6 號 三、出席人員:(略) 六、主席:許立丕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詳見會員大會手冊)(一)例行會務報告(二)2023 年度協會收支決算表(三)2024 年度協會收支預算表(四)銀行帳號及會費說明(五)2024年會務工作計畫 十、討論提案: 提案1 案由:針對「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提請討論。 說明: (一) 「 112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將於 113 年6 月 30 日 截止 ,後續將無法繼續勸募活動 。(二) 擬於申請「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決議:(一)將112年勸募相關文件公告在協會網站,並於公益勸募系統申報成果備查與結案 ,若備查有相關文件在另行補件。(二)申辦113年勸募活動。 提案2 案由:針對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是否需要在章程「第四章」訂定召開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 (一) 過去幾年,因 covid 19 疫情,相關會議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但目前疫情已經結束恢復正常,若後續要採用視訊會議,依照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第 29 條規定,需在章程明訂明。(二 )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 (1)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會員會員代表 大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2)第四項: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人民團體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三)人民團體法第 29 條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理事會、監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四)擬將第二十四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修改為「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 理事會議及監事會議得以視訊會議召集之,理事或監事出席各視訊會議時,視為親自出席 。 」 決議:同意修改章程,理事會議時可以視訊方式召開。 十一、理監事改選 (一)出席情況:應出席會員人數50人,實際出席22人、委託人數15人,缺席15人。(二)改選結果:理事長:許立丕理事:張肇安、黃靜怡、龔昱禎、鄭博仁、林育慶、魏國麟、池國英、程彥涵常務監事:鄭淑勻監事:張忠義、陳淑美候補理事:鍾文彬、黃耀軒候補監事:林煜智  十二、散會   http://www.nf.org.tw/hot_501857.html 2024會員大會會議摘要 2024-10-25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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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神經纖維瘤病友公益勸募活動(衛部救字第1131363092號)開始了,歡迎公益捐款。

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第3次籌備委員會議

主席宣布會議應出席9人實際出席8(由主任委員主持,非籌備委員先離席。)

()時間:20100327(星期六)

()地點: 台大醫院臨床研究大樓15樓 討論室 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

()出席人員:出席籌備委員姓名:倩婉、信宗、菀瑜(紀錄)、惠玲稚婷、婉含、國麟、達一。

()主席:李銘仁醫師、惠玲

()主席致詞:()

()來賓致詞:()

()報告事項: 會議開始

()討論事項:

提案一:

案由: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並擬訂成立大會手冊內容及討論案。

說明:成立大會手冊內容目錄如左:

1.大會議程。

2.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附報告書)。

3.章程草案。

4.年度工作計畫。

5.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6.會員名冊。

7.其他:視需要列入,如發起人名單、籌備委員名單、籌備會工作人員名單、成立大會工作人員分工表、成立大會議事規則等。

決議:

1.成立大會召開日期為九十九年五月八日上午於第七講堂召開,並當天下午同時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

2.印製成立大會手冊。

提案二:

案由:擬定99年度工作計畫與99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說明:擬定後提成立大會審議。

決議:同意擬定後提成立大會審議。

提案三:

案由:決定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選票格式及相關作業案。

說明:

一、「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八條所規定選舉票格式有下列三種,請擇一採用:

1.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票,由選舉人圈選之。

2.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之。

3.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之。(參考名單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會員登記參選名額不足時,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二、選舉票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選舉日期(年月日)等,並請加蓋籌備會戳記及由召集人簽章始生效力,各類選舉票請區分顏色印製,以便識別。

三、成立大會時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選票格式如何依規定擇定採用?下列事項如何分工辦理?

1.會員如何憑證領取理事、監事選舉票?

2.選舉票圈選處宜設於何處?

3.投票箱如何製作?宜設置於何處?

4.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之開票海報應如何繪製較能便於開票?

開票統計用紙之欄位宜包含候選人編號、候選人姓名、得票數劃計、得票數統計、得票數順位、選舉結果、備註,並請於適處標明總票數、有效票數、無效票數等相關資料。)

5.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長選舉時,分別由誰負責發票、計票、唱票及監票等作業(至少宜有兩組人員,以節省開票時間)?

決議:

1.採用無記名連記法,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之。(參考名單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會員登記參選名額不足時,由籌備會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2.選票載明日期及第一屆第一次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等,並加蓋籌備會戳記及由召集人簽章始生效力,將理事選票及監事選票以區分顏色印製,以便識別。

3.成立大會辦理報到時,依章程審核通過之會員,得依規定領取選票。其工作分配如下表:

會員大會工作分配表

   名稱

人數

工作內容

    所需器材

執行總召

1

惠玲擔任

 

執行秘書

2

婉含及詩敏支援前線-支援總召

 

報到組

 

3

1.名冊要事先完成。(1.2項由惠玲)

2.名牌用標籤紙。

3.胸花:5束。(清華、麗俐)

胸花、來賓簽到簿1本、簽字筆數支

會員簽到表、名牌

收費組

 

3

1.收據要事先印製完成(游惠玲、詩敏)

2.已繳費者,當天簽到一併給收據

收費收據、原子筆

司儀

2

目前規劃邀請稚婷小姐(逸騏小姐)

 

公關-

貴賓接待

5

貴賓可能陸陸續續到來,需要有專人導引

貴賓就座,同時把訊息給司儀,以利司儀

介紹貴賓。

文卿、素足、阿貴、安育、

公關-來賓導引

5

與會貴賓需先規劃位置,場地中間1~2

慧梅、佩蓉、達一、育英

活動組

5

活動之DM須在清明節左右寄出(4/8)

 

稚婷、惠玲

文書組

2

1.會員手冊編製

送交社會司備查文件,須有會員通訊錄。

當天年會之會員手冊不放通訊錄。

惠玲、菀瑜

照相/攝影組

2

準備相機(記得要充滿電源)

當天場地是否有全程之錄影。

為成、阿貴

場地佈置

3

當天可能需要製作己個立牌-會場導引

場地租金約計12,000元。

預計提供熱開水、奶茶、三合一咖啡包

請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

紅布條(婉含)

奶茶、三合一咖啡包、紙杯、攪拌棒

衛生紙/紙巾

大型垃圾袋

場地善後

8

 

大型垃圾袋

中午用餐

 

考量成員有繳會費,服務會員。

簡單、兼備葷素飲食習慣、成本。

考量廚餘回收

考慮用餐卷

或訂餐

理監事選舉

選務人員

6

理事兩組人力,每組2人。

監事一組人力,每組2人。

選舉之監票人員:

選務組:信宗,詩敏。

 

海報(理監事名單)

選票        

投票箱3

工作人員

信宗、國麟、麗俐

助理兩名、倩婉

稚婷、素足、詩敏

連絡組

3

提醒會員當天參加

(要有地圖+交通指引+)

提醒當天繳交會費。

惠玲、詩敏

提案四:

案由:決定成立大會工作分工案。

說明:成立大會工作分工得設總務組、議事組、選務組、報到組、接待組、秩序組、新聞組等各組,各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決議:總務組:惠玲、盈如。選務組:信宗、詩敏。報到組:清華、倩婉。接待組:佩蓉、達一。活動組:麗俐、素足、國麟。攝影組:為成、阿貴。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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