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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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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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會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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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第二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記錄4
http://www.nf.org.tw/ 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4號4樓
一、時間:20204年6月30日(星期日) 10:30~15:30 二、地點:台北市士林區福德路 48 巷 6 號 三、出席人員:(略) 六、主席:許立丕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詳見會員大會手冊)(一)例行會務報告(二)2023 年度協會收支決算表(三)2024 年度協會收支預算表(四)銀行帳號及會費說明(五)2024年會務工作計畫 十、討論提案: 提案1 案由:針對「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提請討論。 說明: (一) 「 112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將於 113 年6 月 30 日 截止 ,後續將無法繼續勸募活動 。(二) 擬於申請「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決議:(一)將112年勸募相關文件公告在協會網站,並於公益勸募系統申報成果備查與結案 ,若備查有相關文件在另行補件。(二)申辦113年勸募活動。 提案2 案由:針對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是否需要在章程「第四章」訂定召開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 (一) 過去幾年,因 covid 19 疫情,相關會議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但目前疫情已經結束恢復正常,若後續要採用視訊會議,依照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第 29 條規定,需在章程明訂明。(二 )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 (1)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會員會員代表 大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2)第四項: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人民團體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三)人民團體法第 29 條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理事會、監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四)擬將第二十四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修改為「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 理事會議及監事會議得以視訊會議召集之,理事或監事出席各視訊會議時,視為親自出席 。 」 決議:同意修改章程,理事會議時可以視訊方式召開。 十一、理監事改選 (一)出席情況:應出席會員人數50人,實際出席22人、委託人數15人,缺席15人。(二)改選結果:理事長:許立丕理事:張肇安、黃靜怡、龔昱禎、鄭博仁、林育慶、魏國麟、池國英、程彥涵常務監事:鄭淑勻監事:張忠義、陳淑美候補理事:鍾文彬、黃耀軒候補監事:林煜智  十二、散會   http://www.nf.org.tw/hot_501857.html 2024會員大會會議摘要 2024-10-25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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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神經纖維瘤病友公益勸募活動(衛部救字第1131363092號)開始了,歡迎公益捐款。

一、時間:1030531(星期六) 1700~1800

二、地點:台大醫院兒醫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依姓名筆劃排列)

理事:為成、慧君、李銘仁、華創、靜怡、婉含、玉華

監事:忠井

四、缺席人員:監事:范碧娟、楊正大(請假)

理事:佩蓉、國麟(請假)

五、列席人員:信宗、游惠玲

六、主席:李銘仁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102年會務報告暨103年度工作計畫

十、討論提案:

提案1

根據第二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紀錄,將提撥基金訂為收入金額6%,共36,000元整作為協會準備基金。茲因102年度結餘款:316,780元整。故是否更改提撥基金的額度與提撥金額?

說明:

依據「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20條規定,社會團體應逐年提列準備基金,每年依收入總額提列20%以下做為準備基金

決議:將提撥基金更正為收入總額1%作為協會準備基金。

提案2

提列NF1為罕見疾病申請之後續追蹤。

說明:

因神經纖維瘤第一型疾病未列為罕見疾病的一環,病友長時間於醫療負擔及交通往返,不僅申請標靶藥物或工作就業、醫療照顧時,較難取得政府資源的協助,這些對病友是沉重的負擔。

決議:

已行文至罕見疾病基金會申請NF1列入罕見疾病公告範圍之辦法,但因神經纖維瘤第一型未達到罕見疾病公告標準之發生率為1萬分之1的機率,故目前仍無法申請為罕見疾病。

提案3

台大醫院聯合門診申請之可能性後續追蹤。

說明:

由於神經纖維瘤患者常合併身體其他系統相關疾病,因此,患者常常往返於各個科別就診,為避免偏遠地區及一天看多診的便利性,有其申請聯合門診之必要性。

決議:

已諮詢過院方成立聯合門診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1.同一時段需要看診診間約6-7個診間(內外科、眼科、骨科等)

2.健保給付相關問題。

3.醫院行政命令的配合。例如每個診間需要一位跟診護理師,及醫院統籌相關電腦醫令執行的配合等。

4.各科醫師需多加開一個診,需要醫師們的共同時間及時段以利門診開診的進行。

目前在醫學中心基於以上成立聯合門診的必要條件來看是有其困難性,且不易執行。因此,若是疾病需要或是患者同意下,可藉由門診互相轉介來達到一天看多診的需求,同時也減緩患者往返醫院的次數。因此,決議目前以門診轉介取代聯合門診的設立。

提案4

102年目前會員人數208人,但尚未繳交會費者達117人,需討論未繳交會費者會員會籍之相關議題。

說明:

因章程規定,召開會員大會時會有出席率及投票決議人數等人數影響,故希望能討 論解決方案。

決議:

根據協會章程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會員連續2年未繳納會費者,須先視為自動退會,待完成繳費後再恢復會員身份。日後將加強會員關懷、增進會員之向心力,也加強宣導會員的權利與義務以利於協會會務的推展。本會是非營利單位,會員費及所有捐款均用於協會的營運。

提案 5

公益彩「孵。賦權。自立」專案內容:介紹及神經纖維瘤資源手冊已印製完成。

說明:

『神經纖維瘤資源手冊』目前已印製完成1000本。

決議:

將分送『神經纖維瘤資源』手冊至各大醫療院所及學校與社福組織等,倡導神經纖維瘤疾病之相關知識。

十一、臨時動議:

公益彩「孵。賦權。自立」專案所聘請之社工員,因個人之生涯規劃於5月中旬離職,協會急需另聘專職社工來執行專案,若有足夠之經費,可否聘請專職人員,協助會務的進行,並提供會員們更多的服務。如文宣宣導、聯繫病友及執行103年專案等。

決議:

協會目前獲得內政部公益彩卷回饋金補助案事宜,補助款為社工人事費一年約40餘萬,另協會一年的收入(含會員費及會員捐款)15~20萬左右。目前已招貼廣告繼續招聘專案社工人員,包括刊登在各個校園網站及社工專協網站等,以利早日聘任專任社工。

十二、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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