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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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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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會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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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記錄4
http://www.nf.org.tw/ 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4號4樓
一、時間:20204年6月30日(星期日) 10:30~15:30 二、地點:台北市士林區福德路 48 巷 6 號 三、出席人員:(略) 六、主席:許立丕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詳見會員大會手冊)(一)例行會務報告(二)2023 年度協會收支決算表(三)2024 年度協會收支預算表(四)銀行帳號及會費說明(五)2024年會務工作計畫 十、討論提案: 提案1 案由:針對「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提請討論。 說明: (一) 「 112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將於 113 年6 月 30 日 截止 ,後續將無法繼續勸募活動 。(二) 擬於申請「 113 年神經纖維瘤病友關懷及服務」之勸募活動。 決議:(一)將112年勸募相關文件公告在協會網站,並於公益勸募系統申報成果備查與結案 ,若備查有相關文件在另行補件。(二)申辦113年勸募活動。 提案2 案由:針對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是否需要在章程「第四章」訂定召開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 (一) 過去幾年,因 covid 19 疫情,相關會議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但目前疫情已經結束恢復正常,若後續要採用視訊會議,依照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第 29 條規定,需在章程明訂明。(二 )人民團體法第 25 條 (1)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會員會員代表 大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2)第四項: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人民團體於一定期間內,得不經章程訂明,以視訊會議或其公告之方式開會。(三)人民團體法第 29 條第三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團體章程得訂明召開理事會、監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四)擬將第二十四條「 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修改為「理事應出席理事會議,監事應出席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 理事會議及監事會議得以視訊會議召集之,理事或監事出席各視訊會議時,視為親自出席 。 」 決議:同意修改章程,理事會議時可以視訊方式召開。 十一、理監事改選 (一)出席情況:應出席會員人數50人,實際出席22人、委託人數15人,缺席15人。(二)改選結果:理事長:許立丕理事:張肇安、黃靜怡、龔昱禎、鄭博仁、林育慶、魏國麟、池國英、程彥涵常務監事:鄭淑勻監事:張忠義、陳淑美候補理事:鍾文彬、黃耀軒候補監事:林煜智  十二、散會   http://www.nf.org.tw/hot_501857.html 2024會員大會會議摘要 2024-10-25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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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神經纖維瘤病友公益勸募活動(衛部救字第1131363092號)開始了,歡迎公益捐款。

一、時間:105年05月7日(星期六)  16:00~19:00

二、地點: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  台大醫院15樓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依姓名筆劃排列)

        理事:妙如、慧君、佩蓉、靜怡、肇安、玉華、婉含、國麟等8人。

              監事:信宗、忠井等2人

四、缺席人員:監事:正大(請假)

                        理事:華創(請假)

五、列席人員:惠玲、宜諾、慧美

六、主席:李銘仁                                                                           

七、主席致詞:(略)

八、來賓致詞:(略)

九、報告事項:(略)

十、選舉第三屆常務監事、理事長,全體理事中圈選1人為理事長。

理、監事選務人員:

發票:柏維、監票:健信、唱票:為成、計票:湘姿

      全體理事中圈選1人為理事長。

選舉結果:

理事:妙如(8票)、慧君(0票)、肇安(0票)、佩蓉(0票)、華創(0票)、
         靜怡(0票)、國麟(0票)、婉含(0票)

選舉結果:方妙如小姐高票當選第三屆社團法人台灣神經纖維瘤協會理事長。

選舉常務監事:由監事互選

常務監事當選人:信宗(2票)、正大(0票)、忠井(0票)。

選舉結果:信宗先生擔任常務監事。

十一、前屆期間之檔案、財務及人事有關清冊移交第3屆理事長,由監事監交。

十二、第三屆新當選理事長致詞:(略)

 

十三、討論提案:

提案1

案由:變更本會會址處所(含聯絡電話)案

說明:會址處所,應取得使用一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或會址使用同意書
(雙方簽名或蓋章) ,併附房屋稅單影本以茲佐證。

 決議:

因應協會的會址的選址及徵選聘僱正式之工作人員,須要時間及由新任
理事長統籌規劃,因此,待有合適的會址場所及適合的工作人員時,在
另定時間召開理監事會議決議之。

提案2

案由:聘任本會秘書長、會計、出納(或副祕書長、秘書、組長、專員、
組員、辦事員、雇員其他適當職稱)等工作人員。

說明: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理監事)擔任

決議:秘書長、會計、出納之人選,待聘中。

 

十四、臨時動議:

 

         1.  協會若有足夠之經費,可否聘請專職人員,協助會務的進行,並提供會
              員們更多的服務。如導、聯繫病友及執行105年專案等。

決議:

協會目前獲得公益彩卷回饋金補助15萬元,且目前協會一年的收入
(含捐款)約20~30萬左右,考量經費及場地事宜,目前仍繼續招聘
當的工作人員,目前已密切招募中。

 

         2.  為拓展會務及順利推動會務的進行,須聘僱之專任人員,因協會經費
              多,須藉由協會積極募款或有其他因應措施來因應支出?請提出討論。
              

決議:

  聘任專任人員依其年資、學歷做適當之薪資調整,協會將擴大募款來
  補助支出。

 

         3.   除了會員的照顧、養護、就業、就養等,這些都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不論是網站、書面 資料、或是正反面的相關資訊及心得分享,未來能                     讓資訊更透明化,也是協會未來的目標及永續的經營理念。

決議:

            1.1056月底前完成專任人員的聘僱,積極投入會務工作。

      2.維持原先舉辦的會員大會與醫療講座,之後可以續辦親子座談會,
         分不同的主題,讓更多人參與協會活動。

            3.辦理勸募活動,以因應協會各項支出。

          4.   會員捐款指定研究用,是否可用於研究神經纖維瘤症之實驗相關耗材
                之核銷?

       決議:

             同意將指定研究用之捐款,將使用於神經纖維瘤症之研究發展經費。


    5.  目前未繳會費之會員共95名,審訂會員共85名。日後將加強會員關
懷、           增進會員之向心力,將有助協會的會務推展。

           6.  今年的收支無盈餘,因此,今年暫不提撥基金。

 

十五、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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